我是不確定直接開地圖炮說這地方的風氣怎樣怎樣又有多好啦,不過客觀來說這份規則我看不太懂。
我試著在自己腦中運轉一下,好看看到底是十四誇張了,還是這規則真的有問題。
一個不採用回合+動作模式的戰鬥輪規則。適用於基礎屬性3d6骰,或類似的規則(即,玩家角色屬性平均值為10左右,上限18左右的規則)懂了,那我先抓10 15 18來測試好了。
設玩家角色平均敏捷值為10.5,在每一個戰鬥輪次中,角色進行一個動作,需要消耗一定的敏捷,其中,普通動作需要消耗7敏捷,簡易動作消耗4敏捷。已消耗的敏捷將在一個輪次結束后恢復。懂了,很好理解。雖然我不知道3D6怎麼骰出10.5的但反正沒超過18所以大概沒差。
下面給出一個採用該規則進行戰鬥的例子:
角色趙大海擁有25點敏捷,其優先級滿值為25,而王大陸擁有13點敏捷,其優先級滿值為13。太好了,有例子...等等,啥?上限18但趙大海有25點敏捷?hmmmmmmmmmmmmmmmm
撇開這個神秘的25點敏捷,我尋思這不就是永遠的後日談的戰鬥規則嗎?
但我認為十四說的沒錯,因為你給的規範更加的模糊不清,實際上他比起規則更像半規則半口胡,而這樣就會卡。因為你有一套規則要遵守,但怎麼遵守是可以隨便說的。一個動作到底要佔用幾個敏捷,甚至還有什麼複雜動作、打斷動作等等。
雖然你對複雜動作給出了簡化規則,但真的要照這規則走我已經能預見在『打斷動作』乃至於各種動作的優先級上會因為模糊地帶而不斷引起爭議。
結論來說,後日談的戰鬥規則不至於不流暢,但你的這個簡化版本以及嘗試讓他能套到任何規則上的加筆?會不流暢,而且可能性太高了。
尤其看你的動作規範例子:
普通動作是指,包括物件交互,使用道具,飲用藥品,進行一次攻擊動作,一次施法(如果法術標注了敏捷消耗為7)等的行為。
簡易動作是指,包括小幅度轉身,說話,戰鬥中觀察,簡易施法動作(如果法術標注了敏捷消耗為4)等。
補充:附贈動作;如果一個動作與另一動作在常識上無衝突,則可以只消耗一個動作需要消耗的敏捷。譬如說,角色在發動攻擊中或許同時可以說話——如果主持人判斷這是可行的——那麼角色只需要消耗攻擊需要的7點敏捷,而不需要再消耗說話所需的4點敏捷。因為顯然,它們是在同一個時間段里發生的。一般來說,角色不太可能同時進行兩個普通動作。
你嘗試用補充去開脫,但實際上就拿說話跟觀察來說,一個動作到底可以說多少話?邊飲用藥水又能觀察出什麼東西?簡易施法跟一般施法配套了個消耗規則,所以不同法術消耗還不同嗎?那麼我要在哪裡可以找到這個消耗對照表?
是不是在一定程度上,這規則根本無限趨近於口胡?
如果是,那他是不是在口胡上加上了不必要的限制反而變得綁手綁腳?那他還怎麼流暢呢?
當然,如果樓主你就是自信心爆表,容不得一絲批評甚至討論,你就覺得這規則超完美,完美到你連解釋都不需要,面對這一切質疑你只打算開地圖炮的話...你高興就好。

補:很明顯你的規則面向親友進行了一次測試,但你既沒有貼上LOG甚至一開始也沒提到這些,你期待論壇的其他人都能通靈你的人生經歷或跑團經驗嗎?在這情況下十四問了你有沒有實際使用過這規則我真看不出來你哪來的脾氣可以開個地圖炮。
另外就我自己的經驗來看四個PC圍毆一個怪物打了三十幾分鐘,就算有做其他事情也不是足以證明流暢的資訊,只能說資料不夠充分。
當然,你說了你們還『摻雜大量,
劇情、對話、非戰鬥行動』,但這跟這份規則本身幾乎無關不是嗎?這是一份
戰鬥規則,戰鬥外的事情跟這規則一點關係都沒有。
更不提假設這四個PL跟你早就認識,那當然你們避免了很多討論上的時間消耗以及爭吵的可能,畢竟彼此知道對方的習性,也大概知道底線跟認知範圍,所以在口胡的時候不會需要太多的確認與討論過程,你們甚至可能根本不會爭吵。
但面向陌生人呢?這樣的規則真的還順暢的起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