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這是私設,那就不用扔出來討論了,都說是『私』設了。你拿出來討論就是給大家公評用的。
我拿出來,大家就可以公評,這是大家的權利,我提過沒有異議,我有說過我對大家做公評的行為有異議嗎?沒有吧。
私設為什麼不能拿出來討論?我拿私設出來討論有什麼問題?私家車不能開到大馬路上讓人瞅瞅評論評論嗎?
當然可以,只是你把『這是私設』當理由講出來時,這就是狡辯了。
『請問,我為什麼不能私設,設計不獨創難道還不能做私設了嗎?難道我做了個差勁的私設,就是傲慢?是自以為是?』
請搞清楚你的問題在哪,而不是只為回嘴而回嘴。
為了怕你無法理解,我說明一下好了:
我說你這份規則不夠完美,而且你幾乎不聽建議只是一直在用狡辯回應所以傲慢。
針對這點,你給我的回應是『請問,我為什麼不能私設』
這跟我的說法有任何相關嗎?你當然可以私設,但你到底有沒有在接受公評呢?還是不斷為了回嘴而回嘴?
讓我再說的更清楚且不客氣一點好了。
你把這份規則丟出來好一陣子了。無數的人們來過,給了你建議,或許你聽了大概一兩成,但剩下的八九成你都選擇...用你的說法:『分析優劣』來回應。
但如同我上面就指出的,你提出的『優』到底是優,還是你自以為是優?
如果你提出的優不是優或只是自以為是優,那就不是分析優劣,而只是狡辯。事到如今你還無法搞清楚這點的話,那毫無疑問是一種傲慢與盲目。
原因我很前面就都說過了,我懶得再說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