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你的舉例又再一次失當:你提出的論據(至少對我)目前只有能省骰子,哪來的100個1呢?
如果你真的有100個優點,會整整六頁沒人看到嗎?
您說我舉例失當原因是因為我沒有說出100個優點嗎?
也就是說,假如我說了3個優點、99個優點、或者101個優點,那我這個例子也都不能用嗎?舉例子不是這麼個意思吧?
我提出只有一個省骰子,不是您讓我停止往後說優點的嗎?您是否忘了?您說的讓我不用再說後面的論據再討論了。
您說停,我停了,然後您現在認為是我說不出論據?
你到底說了幾個優點?或著說你這套規則到底有幾個優點?整整六頁你說的不過都是些狡辯而已。
我要你停就是要你停止說一些無足輕重的優點。
如果你真的有一百個優點你當然能說出來,但你真的有一百個優點能說嗎?如果有,為什麼到現在沒說出來?
你現在的缺點就是遠大於優點,如果你的優點實際上真的大於缺點,容我不客氣的指出:不會整整六頁沒人看到。
我很前面就說了,既然你這套規則是要推坑別人,那你必然會跟市面上已經有的推坑物做比較。
有更好的選擇時,為什麼要用比較次等的選擇?何況你的規則甚至算不上獨創。
優點比不過其他選擇,獨特性也趨近於0,複雜度可能只有更高沒有更低,你要跟我說你的規則優點真的多於缺點嗎?
多麼盲目,多麼傲慢,多麼自以為是,這不叫討論,我前面就說了,你這叫找認同。
何況要我再吐槽一次你舉例失當嗎?你提出能省骰子的時候,在那個時間點,我可沒要你停。
是你說完之後我看到如此無力、可笑、沒意義的優點後才叫你停下來想一想,你自認的優點到底是不是優點,還是只是自嗨?
當然如果你有比『省骰子』更有力的優點你完全可以說出來,但如果你真的只有這種算不算優點都值得討論的東西能講......對,你可以省省了。